保险学专业,本科,学制四年,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。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掌握金融学、保险学等理论知识,具备保险实务经营能力与专业技能,能在保险公司、保险经纪公司、保险公估公司、保险代理公司等机构,从事业务拓展、查勘定损、核保核赔、风险管理咨询等工作,专业基础扎实,综合素质高,实践能力强,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本科人才。
二、主要课程
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管理学、会计学、财政学、金融学、保险学、风险管理、财产保险、人身保险、社会保险、保险企业经营管理、保险企业会计、保险核保与理赔、保险投资学等。
三、专业特色
本专业高度重视实践教学,探索校内实验室实训、校外保险公司实习和社会相结合的“大课堂”式人才培养模式。搭建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”、“校企合作培养”、“课证结合”的教学平台,打造出专业基础理论扎实、专业实践及操作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。